JB8716—1998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同时代替ZB J80 002—86。
本标准由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游小平、曹仲梅、黄亦红。
本标准于1986年11月4日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委托建设部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负责解释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、报废、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(以下简称起重机)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